思政课教师教学工作规范
思政课教师在完成人才培养这项中心任务中,居于特殊的地位,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学校的相关规定,结合我部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规范。
一、教学原则
(一)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;
(二)实施面向全体学生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;
(三)注重学思结合、知行统一、因材施教;
(四)遵循教育共性,体现学科特性,发展学生个性;
(五)突出实践特色,强化育人功能;
(六)与时俱进,改革创新。
二、备课
认真研究教学大纲、基本教材及相关资料。广泛阅读和搜集本学科的学术信息,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,明确教学目的、教学内容,把握教学的重点与难点。深入研究学生。弄清楚学生的认知现状,他们思想上有哪些疑点、缺点和关注的热点,以便有针对性的传道、授业、解惑。在此基础上撰写教案。教案要具有全面性,体现教学目的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和手段、学时分配及课后作业等;要具有重点性,重点难点,一目了然,内容详略分明;要有准确性,没有语言、逻辑、观点错误,条理清楚,结构严谨,叙述正确;还要有一定的学术性,有论证,有分析,有理论深度,有独到的见解。 教案检查。教研室要不定期检查本室教师的教案,社科部每学期检查教案不少于1次,评定等级,计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。
三、授课
遵守时间,精神饱满,衣着得体,教态端庄,教风严谨,态度和蔼,举止文雅,以良好的形象出现在学生面前。
认真组织教学,严肃课堂纪律。关注学生的到课情况和听课情况,及时纠正个别学生的违纪行为,保持与班级辅导员的联系,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。
讲课力求语言表达准确生动,剖析问题精辟深刻,逻辑思维条理清晰,讲授内容重点突出,融知识性、思想性、艺术性于一体。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完善教学手段,倡导启发式、讨论式、研究式教学,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技术,强化互动、实践环节,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提高教学的实效性。
四、辅导
辅导是教学的重要环节,必须抓实抓好。做到每章有小结,期末有串讲,每周有答疑,共性问题集体讲解,个性问题个别指导。对学习差的同学,要主动帮教,对学习尖子要重点培养。过问人文社科类社团活动,要给予必要的引导与指导,促其健康发展。
五、作业
作业是巩固已学知识和提高运用知识能力的必要手段,必不可少。习题一般应选主观性、综合性题目,以锻炼和提高学生观察思考、逻辑思维、分析判断、总结归纳、文字表述等方面的能力,如心得体会、学术论文、调查报告等。每学期布置这样的作业不少于2次,每次批改不少于50份,评定等级,期末按0.1的权重量化成分数,并作总结讲评。
六、考核
期末考试,按照教学计划和学校统一安排进行。考前要有一周左右的集中复习时间,教师要搞好串讲答疑,不猜题,不划重点,全面复习。学生考试成绩出来后,按0.6权重折算为综合成绩。
在此期间,督促相关班级辅导员或学院行政办尽快获取学生的考勤分和操行分,分别按0.1和0.2权重折算为综合成绩。 把考勤分+考查分+考试分之和作为学生该门课程的最后得分,登记造册,抄送相关学院教务办。听课评课制度
听课评课制度是课堂教学的一项重要制度,是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,为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本部的专职、兼职、外聘教师均为听课者和被听课对象。社科部主任、教务办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6节,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8节,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节(不含集体组织的观摩课),督导组成员每周听课不少于6节。
二、听课方式采取集体听课与个别听课、定时听课与随机听课等随堂听课方式进行,听课人员必须认真填写《听课记录》,督导组的听课记录由督导组组长收集,教师的听课记录由教研室收集,定期由督导组汇总并报教务科研处备案。
三、评课时要坚持客观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以对教师和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地反应教学中的情况,正确中肯地对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,并适时地向被听课教师反馈听课意见。
四、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评价要着重把握教学态度、教学组织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效果等几个主要方面,肯定成绩和特点,符合实际不奉承,指出问题不含糊,切中要害不回避。
五、依据讲课中各个环节和要素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,区分为五个等级,A级为杰出,B级为优秀,C级为良好,D级为一般,E级为较差。评课结果记录在案,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、职称晋升、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。
六、各类人员听课要按计划有节奏地进行,防止“前松后紧”或“前紧后松”突击完成听课任务的倾向。同时,要注意选择不同课程、不同教师、不同时段的课去听,避免过于集中于某一课程或某一教师的课,以利不同课程、不同学缘、不同风格教师相互取长补短。